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1-04-18 作者:110网律师
2010年5月,郑州律师朱军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结案。许某因做生意急需50元的周转资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范某,范某看是自己朋友介绍的熟人,再加上对方承诺较高的利息,没对许某做细致的考察就把50万借给了许某。眼看还款的日期临近,许某却联系不到了,范某开始感觉情况不妙,于是经过打听,了解到许某因经营不善已经于2个月前就去外地躲债了。
无奈范某找到了郑州律师朱军,朱律师分析了案情,由于范某当时借钱给许某时,没有要求许某抵押财产也没有保证人,另外许某自身由于经营不善,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即使案件胜诉最终能拿到钱也很难。但是诉讼时效超过了,债权就不受法律保护了,于是在郑州律师朱军的代理下起诉到荥阳市人民法院。
郑州律师朱军提醒:民间借贷风险大,借款的回收往往有很大的变数,所以在借款前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详细的调查。涉及金额较大的借款,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出具风险法律意见,并起草借款合同,有利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