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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业地产租赁协议范本(2011)

发布日期:2011-12-26    作者:王成律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A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XXXXXX大厦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刘某某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批准,K公司(以下简称“K公司”)将济南市经十路XXXXXX大厦x层(即L广场)商铺——号(以下简称“承租商铺”)以出资形式转让给甲方经营管理;
2K公司与乙方原于200561日签订的承租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将于2007630日期满,前述租赁期内的租金已经由乙方向K公司交清,乙方另于200661日交纳了押金人民币5万元(以下简称押金),K公司已将前述押金转给了A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续租承租商铺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承租商铺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承租商铺)基本情况如下: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XXXXXX大厦x层(即L广场)商铺——号
面积和四至:按照承租商铺的房地产权证载明为准。
二、租赁期限
承租商铺的租赁期限自200771日至2008731日止,但是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承租商铺租金及支付办法
承租商铺每月租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为合共计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的《支付租金通知书》之日5日内,将上述租金总额一次性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无论乙方是否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租赁期限是否提前届满或者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上述租金均不退还。
四、承租商铺押金及用途
乙方已于200661日向K公司交纳了押金人民币5万元(以下简称押金),K公司已直接将前述押金及其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了A公司,乙方同意前述押金作为乙方按时和全面地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押金用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五、承租商铺的其他费用
凡承租商铺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及时交纳。
六、承租商铺的交付
承租商铺已经在本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给乙方并在正常使用当中。
七、承租商铺的使用
乙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按照如下规定使用承租商铺:
1、  承租商铺为乙方自用,具体用途是------------------------------------------,乙方保证按上述用途亲自使用和经营,不擅自更改用途、不将承租商铺转租或者分租予他人以及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者合伙经营;
2、  自觉维护承租商铺房屋安全和设备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损坏的,负责赔偿或者按原样修复;
3、  守法经营,遵守L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用电、防火安全和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
八、合同解除
1、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双方按时做好商铺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部分连同乙方交纳的押金(乙方须提交押金收据原件)无息退还乙方。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承租期限即时届满并宣布解除本合同,同时收回承租商铺,没收乙方交纳的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如乙方逾期交付其他费用而导致甲方被追索或者承担的,甲方有权按照欠交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在乙方押金当中扣除前述。如乙方超过30日仍未缴清欠费的,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
4、如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承租商铺而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承租商铺租金标准的150%向乙方收取承租商铺占用费。甲方有权在乙方押金当中扣除前述商铺占用费。
九、合同终止和续租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愿意续约,应当于在合同届满的1个月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逾期则视同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于届满后的15日内及时向乙方无息返还押金。
十、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商铺附属物的处理
无论本合同因何等原因终止或者解除,乙方遗留在商铺内的物品、自行添置的固定装修面,甲方均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一、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1、甲方已经收齐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押金和第三条规定的承租商铺租金。
2、鉴于甲方有可能在租赁期内转让承租商铺,乙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甲方的转让通知并同意放弃对承租商铺的优先购买权,但甲方以及承租商铺的买受人应当保证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性维持不变。
3K公司与乙方原于200561日签订的承租商铺租赁合同已经终止和全部履行完毕,但涉及押金的权利义务转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十二、附则
1、  本合同内容如与K公司与乙方原于200561日签订的承租商铺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A公司(盖章)                               乙方:     
 
 
 
 
                                         签署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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