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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答

发布日期:2011-12-27    作者:110网律师
一、为什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同时还帮助了乡亲,只有参加合作医疗才能享受政府的新农合补助,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是一件利己利民的好事。
外出务工或外出参合人员更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出门在外,有很多无法预料的问题会出现,特别是生病后,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即时回家治疗,只有在外治疗,而且在外治疗的费用又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后,可以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申请医药费用补偿,新农合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如何办理参合手续?
对象:凡户口在本辖区内的农民,以户为单位,于每年的111130到政府指定收费点(村社干部、乡镇合管办),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参合资金20元即可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户口本登记造册,出据当地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基金专用收据。农民缴费截止后,家庭新增成员缴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纳入下一年度参合人员范围。
 
三、为什么农户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
由于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质,所以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是多少?
2009年开始,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参合资金20元。特殊群体参合资金的筹集:农村困难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20元参保费用除五保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外,农村低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资助10元,个人缴纳10元(享受实报实销的伤残军人除外)。农村部份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条件并自愿参加的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居民,个人参合资金由当地财政补贴;对符合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条件的其他计划生育家庭居民,个人参合资金本人承担20%,当地财政补贴80%
 
五、参合农民看病就医需要带哪些手续?
参合农民每次看门诊或住院时,成年人必须带好《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未成年人必须带好《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
 
六、参加新农合报账会不会出现药价上涨导致实惠不大?
这种情况不可能,各地巳实行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制度,将会使药品质量更放心,而且同产品、同厂家、同批号的价格全县各乡镇一样,且和外面药店的价格基本接轨。所以,不会出现药价上涨导致实惠不大的情况发生。
 
七、参合农民和不参合农民患同一疾病在同一医院发生的医药费费用是否有不同?
住院时询问“参合与否”其实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参合农民的利益,也是管理规范的需要。参合农民和不参合农民患同一疾病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是一样的,而且医疗机构不按规定乱收费将受到相应的规章制度惩罚。如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额外收取与其他非参合农民不一样的费用,可向县、乡合管办举报。
 
八、门诊如何补偿?
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到任何定点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单位门诊就诊报账。门诊不限制任何药品种类和化验检查等服务项目,以50%的比例给予补偿。家庭内的参合人员门诊费用可相互使用,当年有效,未用完的不结转下年。
 
九、住院如何补偿?
参合农民在定点乡级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超过50元并且符合补偿的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在定点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超过250元并且符合补偿的部分按45%的比例给予补偿;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超过800元并且符合补偿的部分按25%的比例给予补偿。住院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20000元。
项目乡级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县以上医疗机构
补偿比例65%45%25%
一人每次起付线50250800
一人当年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0000
 
十、为什么新农合报账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报?
新农合是为了满足基本医疗需要,有低水平、广覆盖、以大病统筹为主的特点,所以按比例报账。有的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贵重检查,自费药品不能报账,就是为了避免“小病大养”,也限制了医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降低了参合农民的住院总费用。从而保证了基金安全,保护大多数参合对象的利益。
 
十一、重病患者参合后有哪些优惠措施?
一是慢性病补偿有保证:慢性病基本都涵盖了重病。二是住院补偿比门诊高很多,方案设计对重病有利。三是参加新农合后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还能享受民政部门的特殊救助政策:患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一次性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的,新农合报销后,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超过500元的,超出部分的个人自付部分按2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最高还能再补偿2000元。
 
十二、外伤报账为什么要村民委员会及政府证明?
主要是杜绝一些不正当的行为,比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事故等,也是为了保护其他参合人员的利益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的需要,所以外伤一定要村居委以及政府证明。
 
十三、村医和乡镇卫生院有权扣留合作医疗证吗?
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权力扣留合作医疗证,兑付后必须立即归还参合农民(假证和冒名顶替的除外)。
 
十四、合作医疗证遗失如何补发?
合作医疗证遗失后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居委证明,当地乡镇合管办核实、补办。
 
十五、外出参合人员在县外门诊医药费能报吗?如果患病住院应选择哪些医院?补偿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参合人员在县外门诊医药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只对住院治疗进行补偿。外出参合人员在县外患病需住院者,可在当地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参合农民在县外务工(包括随父亲、母亲等直系亲属外出的未成年人)、经商、读书、探亲期间,因患疾病确实需要在县外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报告,乡镇合管办应核实备案并及时向县合管办报告。费用由自己垫支,出院后或死亡后由参合农民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在当年内1231以前)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申请医药费用补偿。领取补偿金时必须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其住院补偿标准与当地县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一致。
申请医药费用补偿时必须提供的手续有:①务工单位或经商地管理部门或就读学校的证明原件②合作医疗证原件③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④住院医药费用收据原件⑤住院医药费用总清单原件⑥出院记录原件(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十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合孕妇如何得到补偿?
参合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的,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规定项目的免费产前检查(自费部分除外),住院正常分娩的每人在400元以下的按实际发生额补偿,超过400元的最高补偿400元。
参合人员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当地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每人补偿100元,在县外住院正常分娩的不予补偿。
 
十七、慢性疾病如何办理及补偿?
慢性疾病补偿是在门诊补偿基础上针对慢病患者的又一举措。慢性病病种是指:(1)高血压;(2)糖尿病;(3)类风湿性关节炎;(4)慢性心脏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高心病、先心病、风心病);(5)脑血管意外康复期;(6)甲亢;(7)各类恶性肿瘤的后期治疗;(8)肝硬化;(9)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病患者需到县合管办凭手续到县医院、中医院办理《慢性病门诊药品费用补偿卡》(具体操作办法由县合管办规定),按照就近原则到任何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参合农民在定点乡级、县级医疗机构每次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门诊补偿费用不超过500元;住院按住院医疗费用的标准补偿。
 
十八、参合农民如何转诊?转到县外定点医院治疗的医药费用如何补偿?
只能对住院进行补偿。申请医药费用补偿时必须提供的手续有:①合作医疗证原件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③转院手续原件(即:《垫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转到县外就医申请审批表》)④住院医药费用收据原件⑤住院医药费用总清单原件⑥出院记录原件(必须加盖医院鲜章)等。
 
十九、参合农民既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补偿?
参合农民既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病后既可凭票据原件也可凭真实票据的复印件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补偿,复印件真实性的核实由办理补偿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并由核实的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单位印章,建议先在各合管办补偿后再将原件拿去商业保险公司理赔。
 
二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偿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只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疾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补偿
下列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一)违法犯罪、酗酒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劳动鉴定、职业病、工伤、交通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和孕产期保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保健发生的费用;
(二)近视矫正术、龋齿、矫形整容、割腋臭、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等发生的费用;
(三)镶牙、配镜、自请医生会诊、自购药品及材料等费用;
(四)器官移植、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费用;
(五)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肢体残疾儿童的矫治手术、听力残疾儿童配戴助听器和康复训练、贫困缺肢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和辅助器具适配除外);
(六)诊治疾病往返的交通、食宿及陪护费用;
(七)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后遗症等;
(八)与性病、戒毒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九)从事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建筑业等高危、高风险行业人员在安全事故中所受伤害的医药费用;
(十)参合人员在县外就诊的门诊费用;
(十一)未经批准转往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十二)未经批准,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三)其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补偿的费用。
在县外没有住院治疗,只是门诊检查、门诊治疗;不按照医院的诊疗方案进行检查或治疗,而是自己提出要求进行检查或治疗;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自购自要药品、医用材料等发生的医药费用等均不予补偿。
 
二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长期执行吗?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为了建立健全一套长期、有效的适应农民医疗保障的体系,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项实事、好事,政府不但要长期坚持下去,而且会越办越好,参合的农民得到的实惠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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