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 自食苦果
发布日期:2012-02-10 作者:110网律师
今年8月,原告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许某及其公婆在许某丈夫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50余万元。开庭审理时,原告与许某均未出庭,由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审中,许某公婆对原告所诉事实予以否认,称借条之上其儿子姓名非本人所签,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而许某代理人对该借款认可且称原告多次向其主张权利,但承认借条上许某丈夫姓名由许某代签。通过审理,法院了解到许某与其丈夫均为企业高管且收入较高,在许某丈夫去世后,许某与公婆因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其公婆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遗产,在继承纠纷案件开庭后的第三天,原告即提起诉讼。该案存在诸多疑点,可能是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法院通知原告及被告许某在第二次开庭时必须到庭参加诉讼接受质询,并责令原告提供出所借款项来源。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原告代理人进行了沟通,仔细分析了本案的诸多疑点,希望代理人能够配合法院查清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同时严肃指出,如经调查确属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原告诉讼请求不但得不到支持,还将面临相应制裁。最终,认识到错误的原告贾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赵源泉 杜小芳 王月婷)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遗嘱继承中的代书遗嘱存在形式不合法,能否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 父母留下来的祖房(宅基地房)要怎么分?
- 被诉遗产继承本无明显有利证据在代理律师指导下搜集固定证据终被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 人民法院报: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一方能否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 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房产,被其中一名继承人私自登记在自己名下,该继承人又将该房产
- 一套住房出现三份遗嘱,哪份才有法律效力?
- 部分继承人对遗嘱内容理解有歧义,诉讼分配房屋案例
- 父亲去世,遗产房屋部分子女起诉要求分割纠纷
- 夫妻再婚后买房,男方去世前遗嘱留给女方,男方子女不配合怎么办
- 父母遗产房屋部分子女主张为借名买房,法院未认可案例
- 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时,如何确定其份额?
- 父母去世后,部分子女主张遗产房屋为其借名购买纠纷
- 亲属遗赠房屋未办证前,受遗赠人起诉确权法院支持吗
- 解析一起部分子女不认可老人遗嘱引发的诉讼分割房屋案例
- 父亲处置父母共同房屋的书面材料没有母亲签字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