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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住宅厨卫的面积规定

发布日期:2012-04-28    作者:徐涛律师
【案情】王先生拿到动迁款后购买了2房1厅的新建商品房,但对于卫生间和厨房王先生非常不满意,不仅没有期房销售时开发商户型图上画的宽敞漂亮,厨房的形状都是不规则的。卫生间小的放下淋浴房和水漕马桶后连转身的余地都没有,王先生觉得这个房子的厨卫简直和自己当年的老公房没有多大的区别。

    律师提示,买期房不能光看房形图,开发商为了让空间看起来大些,都会把家具能比例放小画在上面,使得空间看起来大,即使是现房的样板房,也会安装大量的镜子和灯光扩大视野,所以买房子还是要看面积。

    对于王先生提到的情况,成套住宅的厨房和卫生间的面积是有规定的,首先房屋根据面积分为四类,根据四类房屋建设部规定了不同配套厨房和卫生间的面积:

    第一类房屋面积不小于34平方米(居住空间不少于2个);

    第二类房屋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居住空间数不少于3个);

    对于一类和二类住宅,厨房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第三类房屋面积不小于56平方米(居住空间不小于3个);

    第四类房屋面积不小于68平方米(居住空间数不小于4个)

    三类、四类住宅,厨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对于卫生间,设有便器、沐浴器、洗面台不小于3平方米,设有便器、沐浴器不小于2.5平方米,设有便器、洗面台不小于2平方米,仅设便器不小于2平方米。

    双人卧室不小于10平方米,单人卧室不小于6平方米,兼起居的卧室或起居室不小于是12平方米。卧室,起居室净高不低于2.4米。厨卫净高不低于2.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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