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申办卫生许可证(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20C029-01 |
事项名称: |
供水企业申办卫生许可证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件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邮编:100053 |
乘车路线: |
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
联系电话: |
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
监督电话: |
65066969 |
相关网址: |
//210.75.201.203/xzxkdt |
备注: |
办事程序
供水企业申办卫生许可证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城镇公共供水的管理责任单位; 2.供水设施卫生维护单位; 3. 北京地区重大国际项目,如奥运会等建设项目。
二、申请 (一)材料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卫生管理制度 3、制水工艺及流程图/布局平面图/透视图/管网平面布局图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消毒设备设施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5、水质检验设备及可检验项目 6、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7、水质检验报告 8、水源卫生防护情况说明 9、主要制水设备清单 10、固定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11、清洗设备清单 卫生维护工艺流程说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1、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交1—9、12项,二次供水提交1—7、12项,供水设施卫生维护单位提交1—2、6-7、10—12项。 2、以上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4)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5)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2、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要求 (1)填写内容完整、准确; (2)新办企业“申请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上预先核准的名称一致; (3)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致; (4)新办企业“注册地址”须与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地址一致; (5)“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在一处的须正确填写生产经营地址;新办企业“生产经营地址”须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含房屋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证明上的地址一致; (6)“申请许可事项”为新办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检验检测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两名以上监督员到现场监督,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卫生许可证》。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件。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3、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4、联系电话: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5、监督电话:65066969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网址:http://210.75.201.203/xzxkdt |
样表下载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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