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所境内临时执业许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9C004-01 |
事项名称: |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所境内临时执业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
乘车路线: | 121、37、56、603、335、336 846、850、106、206马神庙站,或乘车到航天桥,东行500米,路北("超市发"超市东侧)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88549672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www.bjcz.gov.cn |
备注: |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所境内临时执业许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相关法律问题
- 港澳台地区的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内地是否有效? 0个回答10
- 湖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使用有效期 1个回答5
- 查询外国企业:英国摩根大通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真实性 6个回答0
- 北京地区关于调解书再审的特殊规定。。。 6个回答5
- 吊销医疗许可证 执业医师证的其违反的法律条款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