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证书擅卖房屋 父亲诉求合同无效
发布日期:2012-06-21 作者:110网律师
为了获取做生意的钱财,焦女士伪造了公证书,私自把父亲焦先生的房屋转让给了李先生。焦先生把女儿焦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原被告系父女关系,共同居住在诉争房屋内,该房屋原登记在原告名下。2010年5月,被告伙同李先生私下串通合谋,伪造了公证书,称“原告授权被告和李先生处理其名下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此后,被告依据伪造的公证书与李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
- 婚前安置房的赠予能否撤销?
- 认证机构回复的电子邮件,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本诉和反诉均获得胜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 买了私教课程不想继续上了,能否要求经营者将剩余课程费用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