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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现抚养8年爱女非亲生 离婚获30万元补偿

发布日期:2012-07-17    作者:王成律师
 突然发现自己疼爱八年的女儿竟然是非亲生的,一直为这个家在外辛苦打拼的男子王猛觉得现实太残酷。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调解结案,双方自愿离婚,王猛获得前妻30余万元的补偿。   今年春节,一直在外省打拼的王猛回到了舒城的家。春节期间,他与妻子吴芬因为琐事闹起了矛盾。气愤之余的王猛突然怀疑起自己的婚姻——2003年10月份,他和妻子登记结婚,6个月不到,女儿朵朵就降临了。春节期间,他还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联想到妻子婚后对自己的态度,他非常生气。
  一怒之下,王猛起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吴芬同意了丈夫亲子鉴定的要求,她并不想离婚,认为朵朵就是王猛的亲生女儿。亲子鉴定意见书很快出来了,上面写着:不支持王猛和朵朵之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
  王猛一直觉得女儿就是自己亲生,可事实却是这样残酷。他认为自己孤身在外打拼只为妻女过上好的生活,为此不但支付了大量金钱,也付出了大量的心力。吴芬认为事已至此,她也没料到。当初遇到王猛后,她已经断了和其他异性的交往,但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在法官多次调解下,王猛和吴芬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被告吴芬补偿原告王猛财产存款及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其造成的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当事人均为化名)(新安晚报 方芳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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