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
发布日期:2012-08-27 作者:吴丁亚律师
规章制度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如果规章制度不合法,极易致公司管理陷入被动。
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炜衡团队咨询电话:13552751245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其内容须合法,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不得损害劳动者利益。应注意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规章制度或将其告知劳动者。以使其真正成为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进而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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