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何种情形下可以要求退房
发布日期:2012-11-02 作者:徐涛律师
一、延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后,却迟迟收不到开发商的交房或入住通知。购房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
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建楼、预(售)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购房者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四、非购房人的原因无法得到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为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
五、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若双方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另,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营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六、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目前,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通常会支持购房者的请求。
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使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八、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影响居住等。
九、开发商把房屋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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