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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处理

发布日期:2012-11-20    作者:徐涛律师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事宜相当广泛。本文,我主要同大家交流讨论:业主(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农民工这一链条,每两个法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问题如何处理?而且在业主(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分包人)—农民工每个法律关系中,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前者占有优势地位。因此有必要站在后者的角度,从维护后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分析如何处理相关法律问题,这是本文的角度。
  其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题。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将工程质量作为立法的主要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有权取得工程款;相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无权取得工程款。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工期往往被发包人用来对付承包人达到少付、拖付工程款的惯用手段。价款是承包人从事一切经营活动所追求的主要目标。特别是到了每年末,施工企业处境相当为难,一头面对的是业主,拖延不给工程款,另一头面对的是农民工,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要求越来越严,并给予绝对保护。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在年末非常困难。因此,清理拖欠工程款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中心课题。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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