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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为:11个月

发布日期:2012-11-29    作者:董作义律师
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的当日就变成了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案例介绍:今年2月,大学毕业生小秦已在南京某公司工作4个月,但单位一直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为此,小秦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此案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支付小王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北京时开劳动法律师解读:双倍工资应该支付到何时,《条例》出台前学界也有争议。此次《条例》出台,明确了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 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的当日就变成了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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