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盗窃罪)
发布日期:2013-01-06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底广州市天河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失主报案称被盗一台电脑及部分现金。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展开缜密侦查,并确定犯罪嫌疑人祝某具有重大嫌疑。随后,2012年11月3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祝某因涉嫌盗窃被广州市公安局以穗公(**)拘通字[2012]*****号刑事拘留。
辩护工作:
犯罪嫌疑人祝某的家属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对比各律师的办案经验后,委托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谢俊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祝某提供刑事辩护工作。接受委托后,谢俊律师了解了相关情况,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相关案例,综合相关情况,拟定辩护思路,并提出意见。
结果:
最终,2012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祝某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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