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幸 保户意外身故, 尽显真情 泰康高额赔付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02年11月3日,蓟县客户孙先生投保了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881.3元。2003年4月11日晚,孙先生在驾农用拖拉机回家途中不慎翻车,经抢救无效,于12日身故。当天接到报案后,泰康天分的理赔人员立即驱车100多公里赶到客户家中,慰问遇难者家属,并立即进行现场勘查。经调查核实,本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分公司于4月18日作出了理赔决定,4月21日,杨宏助理总经理就亲手把6万元身故保险金交到受益人手中。仍沉浸在痛苦中的遇难者家属对泰康快捷的理赔服务非常满意,并表示,当初购买泰康的保险真是明智的选择。
孙先生的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但正是因为他有正确的保险理念,从家庭收入中抽出一小部分用于购买保险,才能在意外发生后使家庭经济不至于崩溃。保险是家庭经济的备用胎,虽不常用,但我们必须准备。泰康人寿提醒人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一定要未雨绸缪、从长计议。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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