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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亲属关系的能否产生继承关系?

发布日期:2013-03-04    作者:徐涛律师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使无亲属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继承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另外,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非继承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分得遗产。《继承法》第14条有明确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据此接受遗产的非继承人,一般都是未成年人、老人或者病残者,他们所分得的“适当的遗产”,甚至可以多于继承人所得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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