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13-03-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当事人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办理。
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解除收养关系事项必须依法由其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代理。
2.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情况。
3.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载在卷。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关不能收理: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解除的;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
(3)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
(4)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三、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 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 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5. 解除收养关系的日期;
6. 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7. 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日期。
四、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问题
- “事实收养公证”需提供哪些资料 3个回答0
- 爷爷死亡,要公证需要爷爷的父母的死亡证明,怎么获得,需要哪些材料 4个回答25
- 外省分公司想办理独立核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个回答0
- 丈夫借巨债,妻子不知情。现申请工资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个回答10
- 保险公司改制需要报哪些部门批准、分别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