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私签赔偿协议 协议显失公平被撤销
发布日期:2013-05-27 作者:110网律师
2009年6月4日,家住郧西县夹河镇村民刘涛因腹疼入住夹河镇卫生院,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化脓性阑尾炎和克隆恩氏病,后在该院住院治疗29天。治疗期间,刘涛出现肠漏、肠化脓等手术并发症,后该院将其送到十堰市人民医院治疗。2010年3月,刘涛又转回郧西县夹河镇中心卫生院处治疗,并要求赔偿损失。同年5月26日,双方就该纠纷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刘涛医疗、误工等损失1.38万元,并当时履行完毕,双方同时约定放弃基于该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诉讼权利和其它权利。
该协议签订后,刘涛因身体不适又入住十堰市人民医院与太和医院治疗。刘涛因克罗恩病、阑尾残端瘘、阑尾切除术后并腹壁窦道形成等治疗至今,花费治疗费用近5万余元。
2012年10月23日,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夹河镇卫生院对刘涛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与其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刘涛因后续治疗费用多次找该院协商未果,遂以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诉诸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涛因病入住该院处治疗,双方即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刘涛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就赔偿事宜在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不明的情况下,且身体未痊愈,仅对其此前治疗赔偿达成协议,对患者后续治疗费用并未约定,现实际花费过大,该协议明显显失公平,故对刘涛要求撤销该协议的主张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新生儿死亡患方“拒绝”尸检,起诉医院赔偿39万能否得到支持?
- 72岁患者术后放弃治疗死亡,家属起诉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本律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撰写的《患方陈述意见》,被鉴定机构采纳。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现将本案民事起诉状予以发布。
- 王某诉北京阜外医院(西城区)冠脉造影出现夹层并发症,术后并发心梗最终患者去世医疗
- 患者羊水栓塞7年后死亡,医院为何被判全责赔偿337万?丨医法汇
- 患者入院4天自缢身亡,家属起诉医院赔偿98万丨医法汇
- 患者烧伤入院,15天后吐血而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165万丨医法汇
- 输错液3天后患者死亡,家属调解后又起诉索赔115万
- 患者在医院摔伤,5天后死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67万丨医法汇
- 70岁患者被注射过期药品,两年后死亡,医院被索赔93万丨医法汇
- 36岁女士美容术后乳房结节、眼角疤痕,起诉医院索赔13万丨医法汇
- 患者3年内住院11次,造成7级伤残,3家医院谁担责丨医法汇
- 38岁患者手术麻醉后昏迷不醒,起诉医院索赔480万
- 产妇分娩时下蹲5分钟,医院赔偿10万元丨医法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