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名后要求离婚,丈夫诉求撤销被驳回
发布日期:2013-06-17 作者:何翠主任律师
具体分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后又到房管局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该《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合法有效的。现原告主张被告欺诈,但原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对原告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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