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为抢夺修车业务聚众斗殴被判一年

发布日期:2013-07-12    作者:110网律师
为抢夺修车业务聚众斗殴被判一年
案由:苗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丁龙律师,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20124111许,被告人苗某某与同案被告人陈某某、于某某在本市龙吴路星洲交通事故定损中心内为抢夺一辆事故车的修理业务而发生纠纷,并且双方各纠集多人发生聚众斗殴行为。造成被告人陈某某左侧眼眶上壁及内侧壁骨折半颅内多发积气,构成轻伤。而后被告于某某报110后至公安机关投案。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调阅全案卷宗材料后,发现被告人苗某某等虽有纠集多人发生斗殴的行为,但是事后能共同至公安机关报案自首,并相互协商解决后续赔偿事宜。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小等等因素。
法院判决:201291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苗某某等三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