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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要公正,备齐材料很关键

发布日期:2013-07-17    作者:林姜律师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归于房产证上的署名者的,但是当一个人死去之后,其房屋变成遗产以后,要继承下来就必须要办理公正然后再去更改房产证上面的名字,那么我们在办理公正的时候要准备好哪些材料呢?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收费情况:人民币30元/每平方米。法定时限: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承诺时限: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有的遗留下来的房产可能是先辈们毕生的奋斗,所以对于其继承也就显的尤为的重要了。在高效的今天,我们也必须尽最高的效率去保护好属于我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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