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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牌照"车辆遭遇年审尴尬 一定要当地投交强险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本文摘要】  从2007年12月开始,到永嘉县车管所进行年审的车辆,其保险单上都要有永嘉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盖章,如果没有这个印章年审就通不过。这是因为从当月开始,该县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个做法引来许多保险公司及没在该县投保交强险的车主的投诉。这是为什么呢?

  车主:不在永嘉投保,年审通不过

  日前,市区潘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投诉,他去永嘉县车管所年审时被告知,因为他的车子的交强险是在市区而不是在永嘉县投保的,所以车辆年审不能通过。同样,市区胡女士的车子也是永嘉牌照,但因为是在市区缴的交强险,所以到永嘉年审时也没能通过。

  据了解,许多上永嘉牌照的外地车主,因为交强险没在当地的保险公司缴纳,年审时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市区多家保险公司在帮客户办理车辆年审时也有类似遭遇。市保险行业协会也接到了大量的此类投诉。

  永嘉县车管所:

  设立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永嘉县车管所所长刘忠浩解释,车管所只是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行事。2007年年底,永嘉县成立了永嘉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并且进行了分工,要求车管所在年审永嘉牌照车辆时,没有相关印章就不能给予通过。因为该项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从交强险保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我们必须清楚设立救助基金是一件好事,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件好事做得更好。”永嘉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领导成员、永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胡伯枢接受采访时,是这样评论最近面临的这些投诉的。

  他告诉记者,管理暂行办法推出前,每年政府部门要为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和死亡人员埋单,保守估计这个费用平均每年在80万元左右。为此,县政府根据“新交通法”有关规定,于2007年年底率全市之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制订了相关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对救助基金的具体来源作出了说明,其中有一项就是从交强险保费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经过与10多家驻永嘉的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后,确定这个比例为4%。

  症结所在:

  交强险4%纳入基金

  而正是这4%的比例,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经过该县协调后,当地的10多家保险公司可以给他们的客户盖上由救助基金委员会提供的印章。盖章则表明相关保险公司所收取的交强险保费中,有4%的金额将纳入道路救助基金。而挂永嘉牌照的车辆,如果没在当地缴纳交强险,自然就得不到这个印章,随之在年审时就通不过。

据了解,目前挂永嘉县牌照但不属于当地居民的车辆为数不少,其中有在外经商的永嘉人,也有市区车主,这些人的交强险基本在永嘉以外缴纳。这部分车辆预计在一万辆以上。

  温州网讯 那么这批车主该如何通过年审呢?胡伯枢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对这批车主进行“特事特办”,并将联系有关保险公司再开一次协调会,进一步完善管理暂行办法,扩大宣传。同时,他希望持永嘉牌照的车主,今后能找永嘉当地的或在永嘉有分公司的保险公司投保,尽量配合永嘉政府部门的工作。

  保险协会:

  永嘉做法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柯以忠则表示,没在当地投保交强险,车辆年审就不给予通过,永嘉县的这一做法其实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因为车主有权自主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车主只要能出示已缴纳交强险的相关凭证就可以了,而不必在意是在哪里缴纳的。永嘉县设立的救助基金把不少车主给牵扯进去,并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柯以忠还指出,交强险中拿4%比例的问题,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救助基金的相关实施细则出台,也不好评论是否妥当。但这样的做法也需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当地保险公司也要将该情况汇报各自的省级保险公司。目前,市保险行业协会已将该县的这一做法,以及相关车主和保险公司的投诉等情况,汇报给了上级保险主管部门。

  编辑点评:成立救助基金,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亡者,永嘉县无疑是在做一件好事。但由于考虑得不够周全,从而给一些车主带来了麻烦和不解,让这件好事遭遇了尴尬。现在永嘉方面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正准备“特事特办”。那么车主是不是也应该本着成全好事的善意,多一点谅解和配合。保险业人士是不是也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帮永嘉的这个救助基金想想办法,使基金来源更加合法合理,也让永嘉这件率全市之先做的好事能坚持做下去。


 
    温州商报/蔡庆珍 曾云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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