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拒赔车主三责险 法院判车主败诉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前年12月, 张女士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宣武分公司投保了最高额为10万元的第三者险。去年11月,张女士的丈夫在怀柔撞死了三轮车夫张某,张女士的车辆负全责。
经调解,由张女士赔偿死者14.5万元。事后,张女士向人保讨要10万元的第三者险。
昨天,宣武法院判决表示,张女士的要求是依据新交法做出的。而新交法出台后,该公司曾登报告示,如投保人要求按新交法索赔,要增加一定的保费。但张女士没有增加该笔保费,所以只能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核定,该理赔数额是7.2万元。
王阳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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