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如何上市交易?
发布日期:2013-09-02 作者:杨振中律师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而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其次,上市交易的具体流程。
1、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2、核对无误的, 买卖双方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直接付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如果需要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应对房产进行评估、经律师审核、缴纳保险及通过银行审核等。
3、交易手续完成后,买卖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对于办理权证过户问题,不仅手续繁琐,而且北京各城区规定手续又有所不同,业主自行办理会存在许多难题,因此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相关交易过户手续。
最后, 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央产房”时还应注意房屋产权状况,例如是否有共有人以及存在继承或者遗赠的情形等。在购房阶段,应进行仔细调查,确保其他共有人无争议。
相关法律问题
- 只有房产证的房改房如何上市交易 3个回答0
- 央产房单位不同意交易,不能办理任何过户手续,老爷子要婚,如何是好 7个回答0
- 公产房,但可以上市交易,法院受理吗? 6个回答0
- 军产房如何分配 3个回答0
- 遺产房拆迁如何分配? 7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出租人没有违约,但承租人无法经营,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 农村建房房主过世,工程欠款由配偶承担,还是由继承人承担?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愿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 签约后交付前房屋变“凶宅”,谁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