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人寿保险 >> 查看资料

办保险3年后病故 10万保险金该不该发放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李某去世后,其子作为受益人欲领取10万元保险金,结果保险公司却以李某隐瞒病情为由拒赔。李某之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硚口区法院,昨日,此案在该院仁寿法庭开庭。 

  2002年8月2日,李某之妹为其购买了“吉祥相伴定期保险”,保额为10万元,受益人是李某之子。合同约定:李某若因病身故,保险公司应按保额支付身故保险金。此后,李某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809元,连续交了3年。 

  今年3月14日,43岁的李某病故。遭到拒赔后,10月,李某之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昨日在法庭上,围绕这10万保险金该不该发放,原、被告展开激烈争辩。保险公司称,他们查看了李某病历,发现他生前患有肝炎、糖尿病、结石等病,在投保时却隐瞒了这些病情。保险公司依据合同规定,可以拒赔。 

  原告代理人称,保险公司并无证据证明,李某在投保前患过这些病,更重要的是,保险合同约定,对40岁至45岁的被保险人免予体检,这意味着,被保险人不需要履行身体状况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果,法院宣布择日判决。昨日,硚口区法院还专门请来3名市、区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对该案审理进行了全程监督。 


    楚天都市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韩委志律师
天津河西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