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人身损害案例 >> 查看资料

13人被困电梯40分钟,物业公司道歉并赔偿。

发布日期:2013-10-06    作者:张兵律师
       2013年9月19日,笔者朋友陈女士因乔迁新居,又恰逢中秋佳节,便邀请家人、朋友共11人在某生活广场5楼某酒店聚餐。晚上18:00,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还未见朋友到来,却接到了家人电话,9人被困在了客梯里,其中还有另外一个家庭4人,共13人停在了1楼与2楼的中间位置。        电梯骤停   人员担心
       狭小的客梯里,共容纳了男女老幼13人,停留在1楼至2楼之间,并且电梯还有负3楼,也就是停在了4楼与5楼中间的位置,大家十分担心。随即按响警铃,但按了多次以后才得到回应,说救援人员马上出发。大约25分钟后,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又过了15分钟左右才将13人救出。有人看到电梯上标明的检验日期为2013年9月5日,已经过期,便拍照作证。
       保安嘲笑    双方冲突
       出门时,大家浑身是汗,物业公司并未安排专人迎接,跟电梯20米处有两名身着保安制服的人员还言语讥讽,嘲笑被困人员大汗淋漓。于是,双方引发争吵,并险些动手冲突。被困人员要求保安将物业领导找来,但保安说领导下班了。被困人员报警后,双方来到派出所,直至22:30分,双方才离开,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体采访    道歉赔偿
       被困人员13人均十分气愤,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且保安人员的嘲笑行为不妥,应该正式道歉,并给予合理赔偿。于是,有人向《新老娘舅》栏目组求助,得到了郭亮的反馈,并于9月26日赴现场采访。笔者作为陈女士的代理人接受了采访,阐述了事情经过,并提出要求物业公司正式道歉。物业公司指出涉案电梯已在安全期内检测合格,只是未将合格证明更换,并提供了检测报告。在郭亮的协调下,物业公司领导当场就保安人员的不当行为,以及物业的处置不到位表示道歉,也愿意支付相应赔偿。
        媒体离开后,笔者代表13名被困人员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最终,笔者为被困13名人员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9月29日,物业公司已将赔偿款项交到被困人员手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