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工作经历应聘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3-12-26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李先生公司能否因其虚构工作经历辞退唐某并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答: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看,唐某前来应聘,应当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如实回答公司的提问,而她虚构自己的工作经历,以致公司对其工作能力作出错误判断,进而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的具体职位对应聘者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聘请没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职员是违背公司意愿的,因而李先生公司与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公司有权辞退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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