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迫离职获得经济补偿金 海淀法院依法改判仲裁委裁决
发布日期:2014-06-03 作者:吴丁亚律师
综上所述,被告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海淀仲裁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海淀法院依法改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4年6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海民初字第3192号民事判决书,全面支持了吴丁亚律师提出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等补偿约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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