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致乘客死亡 出租车公司按违约责任赔偿后行使追偿权
发布日期:2014-07-09 作者:党鹏律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记者 王 鑫 通讯员 胡 庆 李 璐)小轿车与出租车相撞导致出租车乘客强某受伤死亡,其近亲属以违反合同义务为由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后,出租车公司是否有权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就赔偿费用及自身所受其他损失要求小轿车车主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支持了出租车公司的诉请,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小轿车车主范某一次性分别给付赔偿金16.98万余元、19.5万余元。 2012年12月26日,范某驾驶小轿车在彭州某镇与钟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致出租车司机钟某、乘客强某、谢某受伤,出租车受损,后强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范某、钟某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范某驾驶的轿车购买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公司为钟某等人垫付了医疗费等费用,并维修了受损的出租车。此外,出租车公司还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按照违反合同义务责任向死者强某的近亲属支付了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5.3万余元。 之后,出租车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范某根据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赔偿各种损失合计41.1万余元,被告某保险公司应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代为赔偿并直接支付。 法院一审认为,该案交通事故是两车司机的过错共同导致,属共同侵权,两人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共同承担责任。出租车公司虽然以承担运输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对强某的近亲属进行了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被告范某的责任。出租车公司违反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来源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范某也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出租车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侵权人范某追偿。法院按相关标准计算核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 ■连线法官■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 受害方有权择一请求 承办此案的法官邓平告诉记者,该案的焦点是出租车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对乘客进行赔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交通肇事方要求赔偿及赔偿范围等。 首先因混合过错造成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产生责任竞合,死者近亲属有权以违约责任要求出租车赔偿全部损失。按通常交易习惯,乘客登上出租车即与出租车建立客运合同关系,出租车有义务将乘客安全运抵合同约定的目的地,若未安全运送即违约。同时,乘客作为交通事故这一侵权行为的受害者,又可依据道路交通法追究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受害人基于一个违法行为而产生两个请求权,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不得同时请求,在产生民事责任竞合时,其只能择一请求。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在赔偿范围、举证责任、诉讼时效、诉讼管辖等诸多方面有差异,当事人选择依何种责任起诉,将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 该案中,死者强某的近亲属选择依违约责任向出租车主张权利,较之选择侵权之诉,从举证责任、诉讼时效、被告方的实际支付能力等方面来看确实更为有利,虽然就赔偿范围来看,其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综合来看,选择违约之诉的求偿成本较小,更为经济,但其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当然消失。 其次是出租车承担违约责任后,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就赔偿费用及自己所受其他损失要求另一交通肇事方承担相应责任。该案中,出租车司机和范某负同等责任,出租车违约有部分原因是范某造成的,因此出租车以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全部损失后,对范某应承担的那部分损失即50%赔偿费用,出租车公司可依法请求范某承担。该案中,若出租车基于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对死者近亲属进行赔偿,从而不能要求范某承担责任,一方面使出租车遭受的损失不能得到救济,另一方面范某作为共同侵权人难以受到法律制裁,相当于变相地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这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债权人利益等多方面不利。因此根据“有损害就有填补”的原则以及“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的法治精神,出租车也有权要求范某进行赔偿。 但其要求赔偿的范围应依据其承担的合同责任而定。因出租车请求权性质应属追偿权,该案中强某的近亲属选择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其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随之消失,也就意味着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已灭失。实际上,出租车在向乘客近亲属承担的违约责任中有一部分应当属于替代责任,即本应依过错比例由范某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因此,出租车公司追偿的范围不能超过其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 |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保定律师:蔡志良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诉出租车所有人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纠纷案
- 公交公司的车辆与好运出租汽车公司车籍相撞致其人身损害赔偿案
- 骑车人撞上出租车坠河 告六方责任人赔偿60万
- 乘客颠起腰受伤 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赔偿
- 我是受害者, 骑摩托车在行驶状态时和出租车相撞了,造成我腰椎骨折2个粉碎1个,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出租车占主要责任,在治疗期间费用一直都是他出可还没康复呢就不
- 乘客颠起腰受伤 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赔偿
- 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车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 车辆相撞致伤乘客 同等责任相同赔偿
- 酒后驾驶劫持的出租车高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上乘客死亡,该行为是否构成劫持汽车罪?
- 乘客受伤,保险公司应在承运人责任险内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