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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险所指的车上人员包括哪些?

发布日期:2014-07-15    作者:110网律师
   车上人员险所指的“车上人员”包括哪些人员?其与交强险、三责险有何区别?               一、车上人员的范围
       车上人员一般包含司机、售票员、乘车人。
      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免票的人员(如残疾人、小孩等),还包括货车驾驶室的临时乘车人员。在特殊情况下还包含车辆借用人和押运人,但不包括非法上车人员,如“扒车”人和“逃票”人员等,对于货车而言,不包括驾驶室以外的乘车人。
          二、车上人员险与本车交强险、商业三责险的关系 
      此问题涉及“车上人员”与交强险“第三者”的关系,根据目前判例,区分受伤人员是“本车人员”还是“第三者”的重要标准是:“受伤人员”在受伤的一瞬间,人是在车内还是在车外。比如:乘车人员摔出车外,然后又被本车撞伤或者划伤,就会被认定为“第三者”,从而适用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如果是在车内受伤,就适用车上人员险。
          三、车上人员险与事故对方交强险、商业三责险的关系
          在本车车上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是以对方的交强险按“第三者”赔偿?还是以本车的“车上人员险”进行赔偿,有三种不同意见: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的规定,交强险有强制性,优先于商业三责险,也优先于“车上人员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优先适用交强险,然后再适用商业三责险、车上人员险。    
      2、请求交强险赔偿时同时可要求车上人员险全额赔偿。原因是本车车上人员险与对方交强险的投保人是不同的,本来是各自独立的,没有直接关系的。所以,不应把两者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3、折衷意见。两个保险虽然独立,但保险具有补偿性,由一种保险赔偿的项目无法弥补损失,可以再要求另一种保险补充赔偿。(如花去2万医疗费,因交强险只赔1万,另1万可找商业三责险或车上人员险;如产生5000元误工费,交强险已赔,则其他险不必重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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