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频道“帮助进行时”栏目系列采访之 “车辆合格证涉嫌造假,交管所无权扣手续”
发布日期:2015-04-29 作者:110网律师
“车辆合格证涉嫌造假,交管所无权扣手续”
案件介绍
当事人戴芳在2013年从胡先生手里购买了一辆广本汽车,该车由胡先生在2013年从河南商丘购买,并上了河南的牌照,同年,胡先生将车辆转入到了长沙,并上了长沙的牌照,车辆所有人仍然是胡先生。之后,戴芳从胡先生的手里,购买了这辆已经转入到长沙的广本汽车,并且办理了过户,更改了车牌号码。至此,车辆在长沙上过了两次牌照,并且办理了一次过户,车辆所有人分别是前车主胡先生和戴芳。2014年,戴芳将车辆转入到常德,被常德交警发现,车辆的合格证有造假的嫌疑,无法办理转入。
经过记者调查核实了车辆的这一情况,民警再次查验了车辆,从外观检查,车辆正常,但是针对合格证造假的情况,还需要做刑侦鉴定,扣留了戴芳车辆所有证照。
律师评析
本案涉及到车辆买卖中证件涉嫌伪造所引起的合同违约纠纷以及车管所未谨慎审查证照信息的瑕疵行政行为。
本案中的当事人戴芳是受害者,其购买的二手车由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涉嫌伪造无法办理变更手续,车管所扣留了车辆所有证照,使得刚购买的车辆无法上路行驶,轿车成为一堆废铁,财产遭受极大损失。针对戴芳因为车辆无法办理变更导致的损失,其可以基于买卖合同向胡先生主张索赔,由于车辆证照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胡先生构成根本违约,戴芳可以要求胡先生返还购车款,取回轿车。对于个人、单位伪造车辆合格证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触犯的是伪造公司印章罪。
另外,车管所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对辖区内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管理,主要工作在于对车辆、驾驶员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变更。在本案中,车管所只是对戴芳车辆的变更登记进行审核,并不直接对车辆的买卖产生影响,对于戴芳遭受的民事损失车管所并无过错,但是在审查变更登记资料时未发现合格证涉嫌造假是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和补正。对于审核车辆信息发现存在证照涉嫌造假的,车管所应当移交侦查机关,而不是扣留车辆证照后不采取下一步行动。针对这一情况,戴芳可以向车管所上一级机关反映,请求监督。
温馨提示
车辆合格证是什么?
我们平时所说的“车辆合格证”全称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由机动车生产主体在机动车制造完毕且检验合格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与规范制作,随车配发的证明,用于证明该机动车达到国家的安全流通标准,可以投放市场。
不同主体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涉嫌造假可能存在如下可能:
1.合格证是真的。因为磨损、老旧,信息读不出来,此时需要寄回厂家要求其重新出具。
2.合格证是假的。假的又分为生产厂家造假、汽车4S店造假与上手卖家造假三种情形。如果是厂家或者汽车4S店造假,很可能是旧车当新车卖或者该车辆的技术指标不合格,更改了相关数据后的车辆合格证;如果是卖家造假,可能是合格证掉了,卖的时候伪造了一份,或者是没有合格证,代办帮他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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