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本案强奸犯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被告人张玉东,男,1969年7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卫辉市,汉族,文盲,农民,住卫辉市柳庄乡大张庄村。2004年1月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玉东来到卫辉市柳庄乡大张庄村村西向庞庄村往南拐的路上,见骑自行车过来两人。被告人张玉东顿生歹意,将走在后面的张某某从自行车上拽下,按翻在地,欲行强奸,被张某某认出后,强奸未成。被告人闻言遂起身逃走。经卫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玉东使用暴力手段,拦截妇女,意欲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决被告人张玉东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本案有被害人明确指认、有直接证人证言,且被告人自愿认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被告人张玉东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既遂之前停止了作案,究竟该如何定性,本案审理时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张玉东在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遭到被害人的竭力反抗,并听到被害人说“你要敢,我就报案”后起身逃走,是出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被告人强奸未能得逞,其行为应构成强奸罪(未遂)。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张玉东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虽遭到被害人竭力反抗,但并没有放弃继续实施强奸的行为,而是在听到被害人说“你要敢,我就报案”的话语之后自动放弃了犯罪,故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中止)。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区别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标志是看罪犯是否自动放弃犯罪。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虽同属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但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状态。二者相区别的标志表现在:一是时间上,犯罪未遂只能发生于案犯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的过程中,而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二是在未完成的原因上,犯罪未遂是由于罪犯意志以外的因素,被迫中断犯罪或客观不能既遂;而犯罪中止是罪犯自动停止犯罪或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2、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关键看中断犯罪是被迫还是自动停止。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玉东的主观目的是奸淫被害人张某某,其先将被害人张某某连人带车拽翻后,又搂着被害人摸其双乳,解其腰带。在该女竭力反抗的过程中说了一句“你要敢,我就报案”的话之后,被告人张玉东随停止了作案,从而导致犯罪后果未进一步发生。认定被告人张玉东的犯罪形态究竟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关键要看被告人张玉东是被迫中断犯罪还是自动停止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张玉东在对被害人张某某采取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过程中,虽然被害人竭力反抗并将被告人脸部抓伤,但并没有阻止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继续发展,而是在被告人张玉东听到被害人说“你要敢,我就报案”的话语之后,慑于法律的威严,惧怕被害人告发后受到惩罚而自动放弃犯罪,停止继续作案,未使犯罪结果发生。从而可以看出被告人张玉东放弃犯罪,是由其主观意志所决定的,所以本案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p#副标题#e#

范秀丽 刘玮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