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放弃继承权后能否反悔

发布日期:2015-11-04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介绍
王先生的父亲最近去世,留下两室一厅产权房一处。王先生的大姐已在外地成家,她觉得自己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有机会照顾父亲,便以书面的形式对其他继承人声明:自己放弃继承遗产。王先生等其他继承人分割了父亲的遗产。
王放弃继承后,因要回大连定居养老,对自己放弃继承权很后悔,来电咨询:能否重新继承父亲遗产?
律师说法
对此,律师认为;此案涉及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的法律问题。
《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时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中提出。本案中,王女士以书面形式放弃了继承权其行为有效,若反悔放弃了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但是,本案中涉及的遗产已经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割,所以,王女士重新继承父亲的遗产是不可以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