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企业停产,员工怎么赔偿

发布日期:2015-11-17    作者:万林律师
用人单位停工停厂,将公司设备转卖其他单位,那用人单位应如何赔偿员工,法律依据有哪些,佛山万林律师所就其代理的一起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1829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挤压工工作,双方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购买社保;20158月开始单位变卖公司机器和厂房,厂方与工人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员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协商无果,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以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要求赔偿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仲裁裁决】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经济补偿金3684.71×14个月=51585.94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