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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月的社保;购房及退房策略;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精神分裂是否是工伤;房价暴涨他不卖了

发布日期:2016-03-14    作者:110网律师

A、买房前要看开发商的“五证”,五证是什么?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住:这两个证是规划局颁发的。


还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是我们俗说的“开工证”,这个是建委颁发的。


接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个是土地局颁发的。


最后是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这个是房管局颁发的。


知道是什么部门颁发的,就知道以后向什么部门投诉开发商无证了。


B、已经签订好《认购书》或者《预定合同》,还能退吗?实践中,很多人拿着自己的钱不当钱,总是缴纳定金或认购金后后悔了,想退房。那么这个时候怎么退才能把已经缴纳的钱给退回来呢。


第一、不能对开发商说你不想买了,这不明显说明你自身违约吗。要找出对方的问题所在,这样才能掌握主动权。比如:开发商五证不全,不符合销售条件或者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这个时候就可利用开发商的胆怯要求退房。


第二、按揭办不下来怎么办?这个时候可以“不可归责于你的事由”解除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要记住一点,若开发商合同中对此予以了“约定”,那么开发商很可能以此点来说你违约,至于是否违约,来看法官怎么判了。


第三、面积误差的退房。很多业主都会遇到面积误差的问题,有的大有的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是现在开发商聘请的律师都是很专业的,一般都会约定,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这个时候你在签约前就要注意了,因为即使超过3%,有了约定,你也不能解除合同。


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工伤赔偿?
哎,遇到这种情况太多了,记得流程是这样的:仲裁确定劳动关系----通过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伤赔偿。


A、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确定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记得平时就保存以下证据:
注意留存盖有单位印章的工资条工资存折或工资卡等工资发放记录并注意拍照或复印;保管好单位发放的门禁卡、出入证、健康证、资质证、上岗证、胸卡、名片等能够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件;注意复印或用拍照方式保留入职时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证明招聘记录;搜集劳动者代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等文件;用录音、录像、微信、QQ聊天记录或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合法手段获取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协商工伤赔偿或认定劳动关系等相关信息并注意备份保存。



B、工伤如何认定。你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一定要记住这个时间。去的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需要准备的材料最重要的就是前面所说的“劳动关系证明”。


C、既然认定为工伤了,为什么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呢?呵呵,当然要申请了,认定为工伤,不确定你几级伤残,怎么赔偿?所以先认定你的伤的性质是工伤,然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你是几级伤残,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找律师给你算大概能赔多少钱了。


很多人一受伤就问律师,我这个伤是几级啊,我这个能赔多少钱啊?不负责的律师会胡乱的回答你一下,真正负责的律师会让你等到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再说,因为律师不是医师,无法根据你的三言两语就知道你是几级。这个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律师怎么这样啊,我那么想知道能赔多少钱,你就是不告诉我。哎,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非逼着别人去骗你吗?等结果出来了再去计算,能晚多少呢?


4、工作中精神分裂,是工伤吗?
有人说,我们老板不是人,工作压力太大了,我都快被搞的精神分裂了。那么我被搞出精神分裂,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针对的对象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所以要么你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要么是职业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中对“职业病”有明确界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目前,并未有相关法律将精神类疾病纳入到职业病的范畴。


所以,遇到个恶毒的老板,被搞成精神分裂,还真难算是工伤啊。


5、房价暴涨,他不卖了,怎么赔我?
很多人会遇到这样不诚信的卖家,房价低的时候急着和你签合同,合同签订后遇到房价暴涨,特么的,他又不卖了。比如2015年房地产不景气,2016年房价暴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索赔多少呢?


第一、法律不外乎于协商,能协商成的就按协商的赔偿数额履行。


第二、不能协商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这么专业的话不好懂是吧,换句话说就是,有相同房屋成交价的,比照成交价赔偿你,没有的,就请专家来评估喽,就是从合同约定该过户给你的时间起算,或者对方提出不卖给你的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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