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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16-05-30    作者:肖升东律师
  青岛地区各法院在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时各有各的要求,需要材料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2、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的授权委托书。有的法院要求不允许律师代为办理退费或领取案款,要求办理人需是单位员工并出具介绍信,如平度法院。3、若当事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单页;代理人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若当事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最好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院甚至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同法院退费或领取案款时,给付支票的种类不同,如市北法院、崂山法院、即墨法院给付的是现金支票,市南法院、平度法院给付的是转账支票。若金额较小,法院有要可能直接发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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