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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造成自己和楼下邻居的损失,装修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6-12-27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件基本案情简述
    许昌市的杨XXXX购买了XXXX小区位于6楼的一套房产。交房后,她委托一家设计公司对该房子进行装修,装修项目包含水路改造,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初,房屋装修完毕进行交工,杨XXXX验收后一直未入住。5个月后,5楼住户范XXXX找到杨XXXX反映其房屋漏水,导致自家同样空置房屋内的墙壁、红木家具连同收藏的字画严重损坏。经检查,杨XXXX发现自己厨房的壁挂炉凉水闷头漏水严重,不仅导致墙壁和橱柜因泡水变形,还水漫楼下连邻居范XXXX家也遭了殃。双方后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杨XXXX赔偿范XXXX损失共计12.614万元。杨XXXX认为由于装修公司的施工问题导致厨房漏水,不仅使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坏,也给邻居范XXXX造成了损失,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装修公司赔偿自己各项损失13万元。
    庭审中,装修公司辩称其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并已经过杨XXXX验收,在完工验收时水路经专门测试是合格的,且杨XXXX发现厨房漏水是在施工完成5个月后,没有证据证明房屋漏水向下渗透造成他人损失与施工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法院判决的结果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房屋漏水与装修施工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需要支出一笔不菲的鉴定费用,其价格甚至远远高于涉案金额。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如果进行鉴定,无论哪方胜诉,对方都要承担高额鉴定费,于是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找寻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大量做思想工作,装修公司与杨XXXX均愿意各担责一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装修公司赔偿杨XXXX各项损失共计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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