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 查看资料

代理郝某诉王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7-03-05    作者:范小华律师

郝某听信王某能帮人介绍工作,于是介绍朋友女儿徐某给王某,希望王某安排徐某进入南昌市某银行储蓄柜台工作,承诺正式工。因王某需要收取办事费用,于是郝某先行将四万五千元给付王某,王某收取费用后,承诺一个月内办妥。一个月后,王某未安排工作,费用也不退,经了解其压根没能力安排工作。郝某委托本律师起诉要求王某退还4万5千元。案件委托后,本律师第一时间准备起诉材料并立案,立案后王某故意不接受起诉状的送达工作,为此本律师与法院送达小组在得知其在南昌具体位置时,争分夺秒。第一时间当面送达成功。案件开庭,王某也未出席开庭,案件经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缺席判决,郝某胜诉。目前案件已在法院强制执行立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