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些不愿意请律师的理由成立吗?
发布日期:2017-03-08 作者:蒋艳超律师
①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
②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③不正当竞争案件;
④交通肇事(限上海);
⑤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⑥担保权诉讼案件;
⑦仲裁案件;
⑧合同约定由一方承担的。
(2)骗子律师毕竟是少数,如果律师这个行业早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3)法庭上与对方博弈,当事人仅凭所学的知识恐怕难和对方经验丰富的律师相对抗。
(4)不法庭不只是个讲道理的地方,更是讲证据的地方,光讲道理如果就能让对方履行义务,那就用不着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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