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什么是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7-03-17    作者:110网律师
什么是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的赔偿对象: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A.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B.交强险赔偿对象的受害人不包括两类人员:
  ①被保险人;
  ②乘坐或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车内人员。
  (2)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的性质:无过错先行限额责任。
  A.交强险赔偿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关,只要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交强险条件下予以限额赔偿;
  B.交强险赔偿责任是先行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足赔偿部分才由责任人承担;
  C.交强险赔偿责任是限额赔偿责任,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先行赔偿、限额赔偿、无责任赔偿。
  交强险赔偿不分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和有无,只要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则对“车外”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限额内都予以赔偿。
  (3)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分为两类各三项:
  有责任赔偿限额(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元)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 11000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 1000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100
  A.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B.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限额责任虽然是先行赔偿责任、无过错赔偿责任,但也是限额赔偿责任。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责任不足以赔偿较大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基础上还应当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