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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发布日期:2017-06-30    作者:110网律师
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时,应认定双方当事人均享有解除权,其中任何一方均得以通知对方的方式行使。
  (2)预期违约将不履行主债务的,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主债务的,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根本违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等。
  法律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并不是说具备这些条件,当事人就一定要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权利,应由当事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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