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一起标的15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8-11-09 作者:潘建强律师
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后,认真研究了合同,对账单,发票,合同约定了如发生纠纷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案情管辖对原告有利。2018年3月原告委托本律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2018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从2018年6月起至2018年10月,被告每月15日前支付原告货款30万元。被告已经支付完150万元余款。 委托人对本律师处理本案的结果满意。 办案体验:本律师是上海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我们在合同设计时就约定了发生争议在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并且让顾问单位平时保留好证据。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我们的调解协议上约定如被告不按期履行,要支付10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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