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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孩父亲欠钱未还 大学女儿背上巨额债务

发布日期:2018-11-29    作者:杜红涛律师
导读:小陈(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最近却背上了25万元的巨额欠款,而“罪魁祸首”正是她的亲生父亲!近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小陈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本金及利息。   基本案情
大学生小陈近日成了被告。把小陈推上审判席的是父亲的朋友沈先生(化名)。据他说,2014年7月,小陈的父亲老陈急急忙忙地找他借钱,张口就要25万元,还承诺月底就能还钱。虽然他给的是女儿小陈的银行账户,沈先生也没多想,隔天就把钱悉数打到了账户内。到了月底,老陈不但没主动还钱,还找各种借口推脱。无奈之下,沈先生只好诉诸法律途径。不过他没有起诉老陈,而是把他的女儿小陈当成了被告。沈先生告诉法官,既然当时25万元都打进了小陈的账户,那完全有可能是小陈想借钱,托父亲老陈出面当中介人而已。这下小陈可急了,她称,自己一个在校大学生用不上这么多,虽然账户是小陈的名字,可银行卡平常都是其父亲在使用。小陈询问父亲后,也得到了“这钱和小陈没关系”的回答。
被告法院
按理说,只要老陈愿意证明这钱的确是自己借的,小陈就可以洗脱关系。然而无论法庭如何联系,老陈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小陈也只能独自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沈先生的指控。
法院判决
一边是手握转账凭证的沈先生,一边是账户的拥有者小陈,法庭再三衡量之后,还是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法官认为,小陈确认账户里收到了25万元,却否认自己借了钱,那就应该提供反驳的证据。现在沈先生有转账凭证,小陈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没借钱,那么法庭只能确认借贷关系成立。换句话说,小陈现在的确欠了沈先生25万元,必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本金及利息。
据悉,目前小陈一方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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