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
发布日期:2019-05-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该院于2019年4月1日受理伍某、刘某等9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罪。由于该案可能涉嫌恶势力犯罪,璧山法院高度重视,预先研判,认真审查案卷全部材料,抽取骨干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既强化审判的专业性,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秉持着对恶势力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近日,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伍某长期混迹于重庆市璧山区社会赌场,实施赌博、开设赌场、放水等违法行为,谋取非法利益;且在璧山辖区内实施随意打砸肖某的快递店、随意殴打苏某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刘某等7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伍某、潘某、罗某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全面的举证、质证。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将综合全案证据、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后择期宣判。旁听席中有13名被告人家属、2名司法局工作人员和部分群众代表旁听了本案的庭审。
璧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广度深度,增强打击实效。该院将继续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研判,深入彻查,防止就案办案,依法加快办理。同时与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预防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成效机制。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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