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时间点的确定

发布日期:2020-05-06    作者:朱明胜律师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时间点应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载明的决定日为准。由于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既不存在,以该专利权为基础的利益不应由专利权人获得,因此,专利法规定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追溯力为原则,以无追溯力为例外。基于上述原因,在确定宣告无效的时间点时,应考虑如下因素:一是该时间点应由对世性,应是社会公众均可公开得知并明确知晓的;二是该时间点应有确定性,应是一个确定的时点,原则上不宜随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或者其他人为因素发生变动,三是该时间点应是较早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时间点,尽量增加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发挥追溯力的机会。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一经作出即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产生拘束力,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牛彩红律师
北京西城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