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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员工到期后未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处理办法

 09-30 10:51  悬赏 10  发布者:zhangl……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2)
本公司一名员工现已到达签订劳动合同日期,公司首先口头通知了其考虑三天,三天后作出答复,现三天已过,其答复模棱两可,仍在公司,要求公司出具书面材料。公司随后书面以及邮件通知了其本人到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并准备好了相关书面材料。想请问若最终不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公司可否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她这一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请详细说明指导,谢谢。
不签订的原因是其工资方面出现了问题,公司已经表态会在今后通过奖金和补助形式进行弥补。但其不同意,要求双倍赔偿。
问题补充:
若员工仍不签订,公司可否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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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30日 11时21分
续签是单位的义务,单位续签而员工不续签的,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客观 准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30 10:57
如果到期通知其续约,员工不续约的,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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