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其他论文 >
法律义务与公平游戏责任(4)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一种正常的冲突。但是用这种方式决定最好的政策是不可能的,一个人想提出这种任务也是不可能的。我认为,这种对宪法程序的错误解释揭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在投票和消费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宪法程序在本质上不同于市场。根据通常的价格完全竞争理论假设,个人以他们自身利益为依据的消费行为将导致最好的情况,根据帕累托标准(the criterion of Pareto)可以做如此判断。但是在一个完全正义的宪法程序中,根据政策的优点选择政治观点的人们未必能得出最好的政策。这种错误的解释说明,当人们根据优点投票赞同一些政策时,不能认为宪法程序像市场那样运作,即使在理想状态下也是如此。宪法程序不可能把观点的差别协同进一个被接受为正确的观点(这只能由论证和推理来达到),但是它决定了谁的观点将决定立法的政策。

  4.现在转入主要问题,一个人如何恰当地发现他自己处于这样一种地位,在这种地位上,根据自己的原则,他必须同意B应该被通过并贯彻(鉴于多数投票),即使B是不正义的。问题在于,为了某些实际的目的,在一个人的原则看来是不正义的法律肯定会被通过,这时对宪法立法程序的承认如何在道德上得到证成。无论何时,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处于少数派时,他都不可能改变自己的想法;只要这些已获得通过的法律在某种限度以内,不管是什么,他都遵守。这不是不可能的,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更具体的说,他这样做的条件的什么呢· 首先,像前曾提到的,这意味着宪法程序被错误地解释为确立法律规则的程序。它是一个社会决策过程,产生的不是一个要求被相信的说法(B是最好的政策),而是一条要求被遵从的规则。这样一个程序(例如某种形式的多数规则)是必要的,因为在什么是最好的政策上必然会产生不一致。即使我们假设(正如我将要这样假设一样)每个人都有类似的正义感,并能够对某种正义的宪法程序达成一致,这一点仍将是正确的。之所以会有不一致,是因为他们不可能以相同的信息量处理问题,而且他们会认为各种情况的不同道德特征有不同的重要性,如此等等。这样,要在互相冲突的立法提案之间作出决定,对宪法程序的接受就是一个必要的政治设计。如果有人把宪法看作社会合作计划的基本部分,那么他就可以说,如果宪法是正义的,并且一个人已经接受并打算继续接受宪法运行所带来的好处,而通过的规则又在某种限度以内,那么当轮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就有一种基于公平游戏原则的义务遵守它。在接受一个正义宪法的好处的过程中,他就受制于它了,而且尤其是受制于它的一个基本规则:鉴于多数票的支持,一项法规就将被通过并被恰当的贯彻。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