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义务与公平游戏责任(9)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注释:
在英美哲学中,obligation 和 duty 有时做了严格的区分,有时意思差别并不大。祥见R.B.Brant“The Concept of Obligation and Duty”,Mind,vol.73,1964.“义务”与“责任”是否能准确对应这两个词还值得商讨,但本文仍强将obligation 译为“义务”,而将duty译为“责任”。本文译自John Rawls“Legal Obligation and theDuty of Fair Play”,载于Collected Papers,Samuel Freeman ed.,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
[1] 自由和没有约束的隐喻性用法采纳自I.M.D.李特尔对肯尼斯· 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纽约:约翰·威利,1951)一书的评论,见《政治经济学杂志》,第60期,1952年,第433页。我的论证在所有根本性的方面紧随其后,唯一的增加在于我在说明究竟什么是阿罗的“非独裁条件”时引入了正义的概念。
[2] 见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
约翰·罗尔斯 毛兴贵(译) 谢礼圣(校)
- 上一篇:李步云与当代中国法哲学
- 下一篇:近代中国对“权利”概念的接纳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