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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区矫正试点报告(9)
www.110.com 2010-07-24 14:02

  为了解决社区矫正方面的国家立法的缺失问题,应当考虑从两个方面努力解决。首先,要努力在有关的基本法律中,做出与其法律规格和任务等相适应的规定。目前,特别应当抓住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机会,争取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社区矫正的重大问题,起码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出现“社区矫正”的字样,从而为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提供起码的法律依据。

  其次,要努力争取制定专门的其他法律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于这项法律的内容,早在2004年笔者撰写的文章中,就已经提出了比较具体的建议,认为这项法律起码应当包括总则、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社区矫正工作内容、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等7 章。后来,一些实务部门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新的探讨。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在研究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方面,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在自己开展相关工作的同时,也应当考虑通过委托调研和起草的方法,推动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工作。例如,委托国内有能力的专门研究机构,进行社区矫正立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可供参考的法律草案文本。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大大加快立法进程,也有可能提高立法质量。在一些法律的修改过程中,已经采用了委托立法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此外,在解决社区矫正方面国家立法缺失的问题时,也可以考虑第三种选择,即制定作为基本法律的《刑事执行法》或者《刑罚执行法》,全面规定刑罚执行问题,其中既包括社区矫正以及死刑、罚金等等非监禁刑执行的内容,也包括监狱刑罚执行等监禁刑执行的内容。

中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前景

  文/吴宗宪

  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是中国新一届政府在吸取了过去几十年间强调“斗争哲学”的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体现了中国政府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更显人性化,兼顾了被害人、社区和犯罪人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敌对情绪,更有利于实现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大大节省刑事司法经费

  社区矫正可以实现大量节省刑事司法经费、优化刑事司法资源配置的目标。国外的情况表明,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可以大大节省经费投入。

  从美国4个州的情况来看,由于具体形式的差别,社区矫正的费用从监禁矫正经费的2.25%到70.21%不等,社区服务、缓刑、严格监督的缓刑、电子监控、日间报告、家庭监禁和中途之家这7种社区矫正形式的平均费用,仅为监狱平均费用的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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