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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界线划在哪里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正文]下面这则轶闻不知是否确有其事,记得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流传一时,一度还被改编成高考语文的作文模拟试题!其大意是说:某厂进口的一台机器坏了,左右都没修好,最后请了一位外国工程师来修理。但见该老兄左瞅右瞧,沉思片刻,随即拿起粉笔,果断地在机器上划了一道线,称在此处将线圈去掉若干即可。试之果然,工程师也就依约收取了修理费一万美金。有人质疑,划一道线就收一万美金,这忒贵了!工程师答:划一道线,收一美金,知道在哪儿划线,收九千九百九十九美金。用粉笔画一道,谁都会干的事,纯粹一体力活,还是最轻微的那种,收一块钱都闲贵。而知道在哪儿划线,就变成了know-how,这可不是谁都知道的了。今天就管这个叫知识产权,不过,那会估计没人会扯到那上头去,这词儿可不像今天这般时髦,顶多也就归结为“知识就是力量”之类的感叹。

  知识产权,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可以对知识享有产权,并以法律保障之。任何财产,终究须得加以定义或者确定其界限,才能称之为产权,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否则,无边无际,动辄犯禁,那也不符合法治原则呀!因此,即便是知识产权,也得有界限,应当给知识财产划定界线。可是,知识产权的这个界线应该怎么划?应当划在哪里?这可不太好回答,也着实让不少人伤脑筋,因此,或许可将之称作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

  兰德斯和波斯纳合著的这本《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至少从内容和范围上来说,可谓迄今在法和经济学领域对于知识产权法作出最系统阐述的著作了。两位作者系出名门,均来自法和经济学运动的大本营——芝加哥大学,他们除了曾经合著《侵权法的经济结构》一书外,恐怕更多的合作就在知识产权法领域了。从公开发表的论文看,他们从1987年起即开始合作以经济学方法分析知识产权问题,直至2002年底,波斯纳获得AEIBrookings联合中心所颁授该年度杰出贡献奖时,更是以两人合写的《知识产权法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作为其获奖演说报告。(注:William M. Landes and Richard A. Posner,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EI-Brookings Joint Center for Regulatory Studies(2004)。http: //www. aei. org/docLib/20040608_Landes. pdf.这个小册子的基础就是《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的第15章。)如果说他们最初还致力于介绍和传播以经济学方法分析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的话,那么,其后期研究重心则转移到对前述基本问题的回答上来了。因此,在《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中,除了能够让人比较全面地领略那种“以经济学方法解析一切法律问题”的波斯纳风格之外,还可以特别注意到他们对这个基本问题的回答。不过,依笔者之见,他们在此问题上提出了新的方法和见解,但一如他们的前辈那样,他们也无法给出完整而确定的答案。因此,这恐怕仍然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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